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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坐直了,他知道哥哥生气最明显的表现就是话少,且面无表情,他一看就知道。 “哥哥,我知道错了。” 他握住陈与桓的手,轻轻晃了晃,试图用撒娇来蒙混过关。 陈与桓倒是没有拒绝牵手,但依旧没有表情,重复了一遍刚才的单字:“吃。” 陈最一腹诽道,吃就吃,干嘛那么凶。 他的左手还和陈与桓紧紧交握着,放在膝盖上,右手拿筷子,夹起一个奶黄包,闷闷不乐地小口咬着。 陈与桓盯着他吃完盘子里的食物,当机立断松开手,一句话都没说,开始收拾东西、穿外套,留下陈最一一个人坐在餐桌边,捧着牛奶杯,委屈巴巴地看着大门被咣的一声关上。 五分钟后,陈最一喝完最后一口牛奶,肚子撑到不想挪地方,坐在餐桌旁揉着圆鼓鼓的小肚子。 玄关又传来开门的声音。 陈与桓不知道为什么又折回来了,用一种类似于rou食动物锁定猎物的眼神看着他。 陈最一很是不解,歪头瞧着他,嘴上还沾着一圈奶渍,像只懵懵懂懂的奶猫。 “哥哥,你怎么回来了?有什么东西落下了吗?” 陈与桓一边脱外套一边走近他,说:“我在电梯上想了想,不能就这么放过你。” 说完大步走到陈最一面前,不由分说地把人从椅子上拽起来,抵在旁边的墙上,凶狠地欺上他的唇,不给他继续发问的机会。 陈最一被他的架势吓到了,在绵密的亲吻落下来之际,还在支支吾吾地推拒着。 “唔……哥哥,别……” 他努力迎合着对方过于急躁的动作,脚几乎离地,腾空的感觉让他有些不安,双腿发软,捶打着陈与桓的肩膀表示抗议。 不痛不痒的力度当然被陈与桓无视了,只当是家里的猫咪在咬着他的小指撒娇,搂着陈最一的腰,吻的更深。 陈最一很快被他亲软了,晕乎乎地沉陷进去,主动把自己送到陈与桓怀里,后来干脆把胳膊攀上他的肩膀,两腿也环上他的腰,让自己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他身上。 陈与桓品尝着柔软的唇,在某一瞬间,突然感觉自己像这辈子第一次尝到甜味一样,迫不及待要从陈最一口中掠夺牛奶的香甜,再把他的味道全都打上自己的标记。 一吻结束,两个都有些呼吸急促,鼻尖抵着鼻尖,下唇轻轻碰在一起,呼吸交缠在一起的温度有些烫,他们离得这样近,好像世界就只剩下这样一个小小的角落。 陈与桓把人抱起来放到沙发上,陈最一的眼神还迷离着,嘴唇泛着不自然的红,被他亲成了一块甜滋滋的小年糕。 他就是有再大的脾气,看到陈最一这副模样也熄火了,摸了摸被他咬破的嘴角,有点后悔。 “乖宝,你是不是趁我睡着,给我下什么迷魂药了,让我这么稀罕你,犯了错都舍不得罚你。” “我、我没有。” 陈最一心想,我要是真这么有本事,早就给你下药了,就不至于等这么久了。 最后哄着陈最一用手和腿帮他弄出来一次,陈与桓才心满意足地去上班了。 吃饱喝足以后,陈最一又开始犯困,打了个哈欠,躺回床上做白日梦,不知不觉又开始想哥哥。 陈最一长到20岁,可以说是他哥一手养大的,毫不夸张地说,他看过陈与桓从10岁到30岁所有的样子,唯独不包括走散的那两年,但那两年是他们两个都不愿意提及的伤口,索性不算在其中了。 小时候他崇拜哥哥,哥哥温柔帅气,长相好学习好性格好,哪里都好,会偷偷给他买小零食,会帮他缝好玩具熊的肚皮,虽然缝的很丑。 长大后他有点怕哥哥,哥哥做警察后变得有点凶,时不时会骂他训他,不像小时候那样温和,可是性感又有力量,他好像更喜欢了。 直到恋爱以后,陈最一才发现,他的哥哥竟然还有这样幼稚可爱的一面,会耍赖,会有小脾气,拿他没办法的时候,只能用亲吻来解决问题。 陈最一把脸埋在枕头里,忽然好想在床上打几个滚,然后打开窗大喊:怎么办,我还是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他。 想每天和他接吻,和他拥抱,和他zuoai。 更过分一点,想和他私奔,想和他结婚,想和他一起养猫,想偷偷给他戴上戒指,想和他生活在一座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城市。 陈最一是个小怪物,有时候患得患失,只想把自己藏起来,有时候自在坦荡,比任何人都直白和大胆,他不爱自己,也没人教过他如何去爱人。 他爱陈与桓的时候,用的是骨子里的天真。 ? 陈与桓在一个丁字路口被红灯拦下,扔在副驾驶座上的手机刚好响了一声,他拿起手机,熟练地输入解锁密码,1231。 屏幕上是一条短信: -哥哥,我每天都爱上你。 第十三章 /秘密残片的收容所。 陈最一在被窝里肖想如何大声告白时,陈与桓正开车行驶在高架桥上,被一条短信弄得心旌摇曳,不小心瞥见后视镜里自己的表情,极不自然地抿了抿唇,来掩饰它上扬的弧度。 “我每天都爱上你。” 爱上你,究竟是一个瞬间动词还是一个延续性动词。 如果是瞬间动词,那么当一个人反复爱上一个人,大概就是英文语法中的,将瞬间动词改写成延续性动词。 车载电台在播放着耳熟却叫不上名字的老歌,陈与桓跟着瞎哼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这首歌是Beyond的。 “是缘是情是童真,还是意外。” “有泪有罪有付出,还有忍耐。” 陈与桓无数次想过,他跟陈最一之间理不清的纠缠,到底是缘分还是意外,或者说他们相爱,本身就是一种罪。 还有很多次,他想过一个脱离现实的假设,如果他和陈最一是两个普通家庭的孩子,生在两个再平凡不过的三口之家,家是完整的、温情的。 如果按照这样的轨迹,他们还会不会相遇,陈最一还会不会像短信上所说的,每天都爱上他。 他甚至给这个假设很认真地做了规划: 陈娇娇嘛,最好是生在一个有钱人家,做个被娇惯的小孩,泡在蜜糖罐子里长大,一点苦都不用吃,拥有最幸福的童年,房间里堆满各种各样的玩具熊,可以每晚选一只陪他睡。 他不用急着长大,哪怕坏一点、性格刁钻一点都没关系。 至少五岁的时候不用整天惦记五毛钱的山楂冰棒,七岁的时候不用许愿说想要一套12色的水彩笔,十岁的时候不用跟着哥哥住地下室。 无论想要什么昂贵的礼物,都会有人给他摆在眼前。 那他呢,就做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