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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已经意识到董平是个隐患。 “那你在这里吧,我先回趟老家。”花荣道。 之前不是说不回老家么,怎么改主意了?高铭纳闷的道:“怎么突然想起回老家了?” “之前不想回去是因为我祖母要过年给我说媒,我觉得要去东平府和青州两个地方时间不足,现在你要陷在这里,正好我也得空回趟老家。”说完,花荣瞥向高铭。 高铭心想看来哪朝哪代年轻人都逃不了过年相亲的戕害,不过,怎么听着花荣这话有点赌气的意思呢。 “我没有破坏原定计划的意思。”高铭解释道:“我刚才没说清楚,程知府这么着急嫁女儿,可能有什么难言之隐。” “那和咱们有什么相干?” 从花荣的角度看,的确没相干,但是高铭却知道董平早晚要杀人全家,还会打开城门,放梁山的人进来抢粮。 “我就是好奇,咱们再待两天,两天后一定走!” 有高铭的保证,花荣略微宽心了点,“那好,两天后,你不走,我就自己走。” 高铭嘟囔,“干嘛这么守时啊,晚回孟州几天,我也不扣你俸禄。”但看花荣一副认真的模样,只好道:“两天后我不会让你自己走的,肯定跟你一起走。” 花荣这下心情好了,“一言为定。” 高铭却犯难了,他得抓紧时间解决这件事,想了一会,突然灵光一闪,笑眯眯的看向花荣,“你何必回家相亲,我看程知府对你也很看重,不如我替你去探探口风。” 董平虽然厉害,可花荣也不是吃素的, 明显能看出来花荣脸色晴转阴,“你替我探口风?” 高铭对自己口才还是有点自信的,笑道:“之前因为我,你准媳妇没了,你要是能在东平府找到媳妇,不是很好吗?当然了,也得看程小姐的意思。” 花荣声音温度就跟这快过年的天气似的,冰冰冷,“程知府和知府千金都和我没关系,我还没娶妻的打算,不用替我张罗,别再聊这个了,我去喂马了。外面风大,你早些回去罢。” 喂马有马夫呢,一听就是不想再和高铭聊天,找借口离开。 花荣往马厩走去,高铭没跟上去,原地撇嘴,“做媒比做知府还难,这刚有个构思就碰一鼻子灰。你不结更好,省得我爹拿你做正面典型催我娶亲,你陪我一起当光棍才好呢!” 作者有话要说: 原著中程万里的女儿被董平掳劫上梁山后再没表述,不知道结局如何,但想也知道绝不会好。 网上有的文章竟然说董平和程小姐谈恋爱,程万里不许他俩在一起。纯属胡扯。原著里董平的故事出现在六十九回。只提了程千金漂亮,董平无妻求娶,但是程万里不允。接着就是董平杀了程万里全家夺了这女儿。根本没有任何他俩有感情基础的描写,董平就一杀父夺女的强盗。 —— 文中是写诗机器自动生成的。 第42章 花荣去喂马了, 高铭一个人没意思,打算回房间睡一觉,等起来再集中精力思考对策。 在廊下走着, 迎面碰到一个人,正是绷着脸的程万里,但是程万里一看到高铭,立刻换上了笑容, 殷切的走过来, “如何就你一个人?花荣呢?” “他喂马去了,你也知道马这东西忒娇贵, 草料不好的话, 都不吃, 还是骡子好,任劳任怨好养活。”高铭想到什么说什么,仔细观察程万里的表情。 程万里可不想跟高铭聊什么骡子啊马啊的, “怎么不出去转转, 我们东平府有几处地方很是热闹。” “就不转了,我自从那年大病一场之后,身体一直不大好。”高铭咳嗽了几声,“平日还好, 但若是太累, 就会一病不起, 躺在床上歇息个十天半个月都是正常的。” 程万里再看高铭, 心想难怪皮肤这么白,原来是身体不好, 这可不行,女儿不能嫁给个有病根的。 程万里本人是相信“浪子回头”的, 就像高衙内,之前浑浑噩噩的,就是个东京纨绔子弟,但自打病了一场之后,据说就洗心革面发愤图强了,而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 尤其高铭还是太尉之子,压制董平完全没问题,程万里是愿意把女儿嫁给他的。 但现在,听说高铭身体不好,程万里就不是很想了,退而求其次,他见那个花荣也很稳重。 程万里对高铭关心了一番之后,问道:“那个……不知花荣武艺如何?我那日给你介绍的董平,可是有万夫莫当之勇,年轻轻轻就做了都监,不过,若论武艺,别说是他上面的统制,就是整个东平府甚至周围几个州府都没有人是他的对手。既然花荣年纪比他还轻,就做了更高的位置,想必武艺超群吧。” 高铭心想,这么关心花荣的功夫,肯定是想用花荣压制董平,“我对比武一窍不通,看不出来门道。” 程万里道:“那不如让他们比试一场,就当活动筋骨了,董平擅使双枪,人称双枪将,不知花荣擅长什么兵器?” “就见他使过一根银枪。不过,比武就算了,我们是来做客的,又不是来斗狠的。”高铭回答的干脆,“这里风大,吹得我身上冷,咱们不如去我那里聊吧。” 程万里摇头,“不必了,我还有事,你请自便。”微笑着送走了高铭,转身去马厩那边找花荣。 —— 高铭晚些时候去花荣房里找他,一进门就见他在擦拭兵器,枪尖锋利,寒光闪闪,问道:“再给它做保养啊?” 早些时候他俩有点拌嘴,花荣见了高铭,先问:“你没生气吧?” 高铭笑道:“我为什么要生气,做媒的确比做知府难,你看都谁在做媒?郓王!文魁!我可做不来,以后也不进这个行当了。”拽过一个圆瞪坐到花荣旁边,指着枪上的红缨道:“对了,我一直好奇,这个红些红色毛绒是做什么的,好看?醒目?” “防止敌人的血倒流到枪柄,太过湿滑脱手,吸血用的。” 高铭咧嘴,原来看起来迎风飘扬的红缨,真正的作用这么血腥,“怎么想起擦它了?”印象中,花荣对弓箭比银枪上心多了,多数见他的时候都是调整弓弦,对银枪爱答不理的。 “刚才碰到了程知府,他跟我说想看我和董平对战,我答应了。原本我也不想的,但是听说董平使双枪,我便决定会会他。” 高铭一副求知的模样,“双枪很特别吗?” “嗯,能同时左右手都使一杆枪的很少,尤其是马战。这么多年,我就听说董平一个人如此使用。”花荣挑眉,“双枪难练,但一练成就是高手。” “既然是高手,你受伤了怎么办?咱们比射箭吧。” “这机会难得,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