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小说网 - 耽美小说 - 猫的命名法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8

    画,有时候丹尼也会跟着笑。但医生的可怕之处在于他不止是笑,他还会实践。

    医生看到母猫手术服,就要给丹尼做一套;看到宠物都喜欢钻箱子,就钻进车库找出来一个大纸箱放在沙发边;看到给金毛梳理毛发的视频,当天换药时就拿着毛刷凑过来要动手尝试;看到猫薄荷,就拿出笔记本开始写写画画,怕是等开春就要去买,还要逼丹尼吃。丹尼都不敢想象如果医生看到宠物绝育会怎样。

    相处数日,丹尼也稍微明白了一点。医生不是个坏人,只是脑子有点问题而已。服务业就是仰人鼻息,更别提丹尼这一行性质特殊,遇到变态的几率比普通人高得多。相比前任主顾,医生已经算是难得的温和又体贴的好人了。然而之前被虐伤抛尸的经历让丹尼明白凡事都要做好最坏的打算。相安无事当然很好,但倘使哪天,医生真的心血来潮决定给丹尼绝育,以丹尼现在的处境,几乎注定了无法反抗。

    要在那之前摆脱困境。

    丹尼趁着医生专心晨练的时候,独自钻进书房,下了一个决定。

    久世左手正拳直出,结束了今日的拳击沙袋锻炼。他擦了一把脸上的汗,环顾四周,没有看到猫的踪影。

    “又上哪里去了?”久世心道。

    他没有养过猫,对这种动物的印象停留在镇上的擦肩而过。它们有时候聚集起来奔跑追逐,有时候各自为政躺在家门口草坪上晒太阳。一只猫无忧无虑,一群猫悠然自得,只有在像久世这样的人类出现时,它们会冒出那种看异类的、居高临下的眼神,仿佛久世只是一只无意义的蛆虫。

    这只猫比久世以往印象里的猫更通人性,虽然一开始又顽固又多疑,奋力抵抗的样子贞烈得好像久世要虐杀它一样。但自从那次雪地事故以来,猫明显开始信任久世了,也不再对久世的接近反应过度。每天早晨见到久世时喵喵叫着的样子,甚至还称得上几分可爱。

    有那么几次,久世特意落座在猫旁边。身边有个温暖的、活着的热源,这种感觉的确跟电热毯不太一样。久世可以抚摸猫的背脊,偶尔也动手挠一挠猫的下巴。

    久世第一次这样碰猫的时候猫明显吃了一惊,本来已经半眯起来的眼睛又再度睁大,一脸纠结地瞪着久世的手。被那种视线盯着,久世犹豫了一下。他想,或许对于刚捡回来的猫,还是不要太快动手动脚,至少让它安下心来吃点东西。但猫的身体柔软又温暖,实在是难以割舍。久世试探着再撸了一把,猫只是僵硬片刻,然后缓慢地挪动身体换了个姿势,没有反抗。

    这只猫凶得不行,要是真的不喜欢肯定会挠我的,久世想,现在估计只是不习惯而已。他特地去搜索了网络知识,发现猫喜欢被挠下巴是因为它们需要挠痒,而自己又够不着。这样看来,他还相当于是帮这只猫的忙呢。久世于是将负疚感抛在了脑后。

    有些事可一不可再,否则便容易耽于享乐形成习惯。久世不知不觉间已经养成了触碰猫的习惯,平时路过起居室便要撸一把,休息时更是一直抱在腿上,揉弄那柔软的肢体,或者把玩那逐渐恢复光泽的金色毛发。他很想把这种撸猫的冲动怪罪给冬日,但室内温暖如春的温度时时刻刻提醒久世那只是借口。

    不知是没学会上楼梯还是单纯的不喜欢,猫从来不往楼上久世的卧室去,倒是经常待在书房里。久世冲完澡,还是没有猫的动静,便找到了书房里,果然看见了猫。

    猫侧躺在书房的飘窗上,正在小憩。猫的四周散落着几本硬壳书,其中一本正巧被放在飘窗的暖气出口,摊开的纸页翻飞,扑簌有声。猫或许是半睡半醒间听得烦躁了,后脚拨弄两下合上了封页,就踩在那里,绒毛也随风微微颤动着。

    猫从脱下手术服之后就一直赤裸着。它自己除了最初表现出的一点不习惯以外其他时候都适应良好,现在却盖上了原先搭在沙发上的小毛毯,大概是感到飘窗玻璃附近有些凉才主动叼来的。

    一本大部头的字典摆在飘窗角落,猫的脑袋就侧枕在上面。猫面前还有另一本翻开的书,书页寻常地摊开着,没有被尖锐指甲破坏的痕迹,仿佛它真的只是读书读到困倦,小小地打个瞌睡。

    ——物似主人形。

    久世的脑海里自然而然地出现了这句古谚,继而便是一凛:他怎么又把这只猫当成自己的了?

    久世的日常生活平静无波,就连一只猫入住他家这样的小事也足以撬动生活重心。猫刚来那天夜里,猫睡在起居室,他坐在卧室的监控前。那时久世便曾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构想过一个未来,有壁炉的火光与温暖,有猫咪蜷曲在脚边的柔软身躯。在那一刻,他轻率而认真地考虑过剥开柔软果冻的硬壳塑料外包装。

    结局当然是惨败,由鲜血(大部分是猫的)和伤痛(人猫都有)以及重要物资损失(车)组成的最大冬日败笔。

    久世很擅长从自身的失败里吸取经验,不然也无法独自在这深山中生活至今。雪地事故才过去不到一周,他对这只猫带来的恶劣连锁反应记得清清楚楚。不仅如此,还有镇上那些猫的嘘声与恶意的视线,以及围观异人怪谈的猎奇姿态。

    真奇怪,久世想,我明明是讨厌猫的,现在怎么又想要养猫了?他蹲下/身,把书一本本收拾到书桌上,顺手给猫整理好快被踢下飘窗的毛毯。手指擦过猫蓬松的金色毛发,久世注视着被打搅后在困倦中挣扎不想醒来的猫,内心充满一种奇异的安宁感。

    人啊,他想,正是如此善变。

    再怎么通人性,猫毕竟是只猫,有些奇奇怪怪的习性,比如说挑食,比如说睡觉的时候会蜷成一团,再比如说喜欢玩纸。猫经常不辞疲倦地爬上爬下,从书架上拽出一大堆书,在书房里乱丢成一地。

    久世倒也不是抱怨。猫没有撕书的坏习惯,单纯是喜欢玩书而已。甚至猫的表现时常让久世产生了一种“这只猫识字”的错觉——它会把两本书各自翻到某个页码,而其上唯一的共同点是有同一个字。

    说起来有些玄乎,仔细去看,往往也并不是同一个字,只是字形相似罢了。猫就像是小孩子,在对比形状相似的图案。久世发现这件事后觉得非常有趣,又记起了猫的智力与两岁孩童的智力相当的说法。他于是像给小孩子读童话故事一样,给猫念起了书上的字。

    猫什么都听不懂,只是睁着那双漂亮的水色眼睛注视着久世。久世独自念着,一开始还兴致盎然,渐渐便觉出尴尬。一段念到一半,久世突兀地停下了朗读。他微微叹了口气,正要合上书页,猫却抬起前爪拍了拍久世的手臂,是催促的意思。

    “我以为只有我无聊到对猫讲话,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