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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

    研究,对字画珍宝更是要懂得鉴赏木否则就是入宝山而不识了。”

    “而我可是在这两方面都精通的大盗!”

    “得意什么,还不是被抓了?”撇嘴,宫九就是看不过这小子那副得意的样子。

    被宫九一句话噎住,司空摘星掩饰一般地咳嗽:“咳,咳咳!”

    “而且就这还技术含量,千百年来的贼还不都是这么做的,一点新点子都不知道,还好意思这么得意。”宫九又说,表情还是蔑视的。

    司空摘星这下子不乐意了,“新点子?我们干这行的自己还不知道?真有什么新点子早就用了,还用你一个当世子的来说?”

    “所以说你是小贼,成不了大盗!”宫九双手环胸,抬高下巴,十分高傲的模样。

    “那你说能怎么用新点子?”

    “首先吧,看你晚上偷东西的衣服就知道你落伍了。除了夜行衣,你们就不会有点创意吗?浑身上下黑不溜丢的,找不到萌点。你就是用黑色,也得弄个面具,披个斗篷,用花当武器啊!什么偷王之王的名头,能有夜礼服假面大吗?”

    “哈?夜礼服假面,那是谁?”

    “别打断我说话,听你讲还是听我讲?”

    “……您继续。”

    “你一个男人,我也不要求你穿水手服短裙什么的了,像圣少女之类为了锻炼身体当怪盗这样可爱的理由你也无法学会。也就只能用次一等的方法了。推荐你使用礼服,披风,高帽,来个单边的玻璃镜。最好还是一水儿的白色,多英俊潇洒啊!”

    “白色在夜里太显眼了,会被抓住吧?”

    宫九不屑地看他一眼,说:“所以你才只是个小贼,成不了大盗。大盗都是有名的,但是有名就注定不能低调,懂不懂?你要一直夜行衣玩低调,哪能出名?我给你说的可是怪盗的标准造型,你听不听?”

    “我当然听。”弱弱地回答,司空摘星觉得自己的世界观正在被刷新,很危险,但没法阻止。

    宫九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孺子可教也。刚才说的是造型吧?现在我再给你说行事作风。作为一个出名的,成功的大盗,你必须‘怪’。怪盗嘛,光有特别的造型是不够的,做事风格也得古里古怪。以后,你要偷什么东西之前,先写一封信,送到要偷的那地方去,说自己要偷什么什么,然后在重重包围之下成功偷走这东西,没几次,你就出名了。”

    司空摘星越发觉得宫九不靠谱,忍不住问:“这么直接地说了要偷的东西,万一我被抓住呢?”这么傻地说了自己要偷的东西,不是专门找自己的不痛快吗?

    宫九无言地看着他,眼睛半眯,做出典型的死鱼眼的模样。他说:“你难道就不会编谜语,弄得云山雾罩的暗示你要偷的东西?”

    司空摘星不说话了。

    宫九伸出手,拍了拍司空摘星的肩膀,“在怪盗的成名过程中,你还需要一个好基友。”

    好基友是什么?虽然司空摘星很想问,但是他知道就算自己问出口对方估计也不会正经回答的,所以他只是沉默等着宫九的阐释。

    “一个名侦探,呃,或者说是神探。擅长查案的捕头之类的人物,比如六扇门的什么人,或者说一个江湖上喜欢管闲事查秘密的二逼。”比如陆小凤,“要让这家伙来抓你,但是一直抓不到,让他成为你脚下的垫脚石,这时候,你就彻底出名了。”

    “少年,向着怪盗的美好未来奔跑吧!”这么一句话,宫九结束了自己的胡说八道。看了站在那里双眼放空糊里糊涂的司空摘星,他叫了一声:“夜风?昊兮!给本世子上膳了!”

    说完,他扭头对司空摘星说:“想清楚了就去努力吧。做一个怪盗,才是你们这一行最有出息的选择啊!”

    金古梁温之古龙

    此时此刻,宫九正走在大街上。

    准确地说,是宫九和朱宏景,以及一些保护者,正走在大街上。

    按理说,作为太平王放在皇帝眼皮子底下的质子,宫九应当根本不能出宫的,至少在当前的情况下,他是不能出来的。但是一切,都架不住他脸皮厚啊,加之无论是皇帝还是朱宏景,都很清楚宫九实际上已经算是太平王府的弃子了,发挥不了多少作用。所以在宫九一哭二闹三上吊死不要脸的要求之后,他还是成功地出来了,还拖着太子一枚。

    朱宏景跟着出来,一方面是打着监视宫九的旗号,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时局。皇帝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他必然会即位,然而因为早年皇帝和诸王争位,为了保护他这个唯一继承人的安全,朱宏景是从来没有出宫过的。而相对而言,对他民间的了解也自然知识纸上谈兵。如此,在有完善的保卫之下,即位之前出宫见识一下真实的民间的情况,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走在大街上,宫九的表情显得非常奇特。怎么说,见惯了宫九嬉皮笑脸的样子,朱宏景非常不适应此时宫九做出的冷酷平静的表情。你说你要做出这样的表情你就做吧,演戏也不演全套,在这样的表情之下居然还死死地盯着路旁卖糖葫芦的大爷,乍一感觉还以为有杀气呢!

    宫九当然不是想吃糖葫芦,他只是在思考古代的糖葫芦和现代的有什么差别吗?为什么诸多中穿越过去的主角,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花魁还是将军,统统地都对这种食物抱有根深蒂固的执念,上街必然要买来吃,并且借此发生一系列不可说的和谐事件。糖葫芦什么的,都快成为古代名产了吧?名产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了解名产而非要写名产的人,宫九清楚地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一篇文,里面的那个主角咬开糖葫芦的那层糖,然后吃了里面的葫芦。是的,葫芦。在广大穿越众的洗脑之下,糖葫芦终于从山楂进化成葫芦了。

    宫九在这儿看着,朱宏景也不可能如同那些头上顶着高富帅冷酷炫的傻多速男主一样屁颠屁颠去买了糖葫芦给宫九,实际上他现在感觉很丢脸,你看宫九那一副杀气腾腾向小贩的模样,这还世子呢,街霸吧?

    还好,只是看了一会儿之后,宫九就默默收回了目光,毫无异样地继续前行。

    走了一截以后,宫九突然回头,看向朱宏景,问:“说起来我们要去哪儿来着?”

    朱宏景怔了一下,回道:“不是你在领路吗?”

    “我在跟着你走啊大哥。”宫九默默扶额,他穿过来第一天在太平王府里小门都没出,第二天就进宫了,除了从车里看看外面之外,对这个时代的城市一无所知,根本不认识路,他还领路呢!

    “那我们到底在往什么地方走?”大哥这个称呼着实有些不妥,但是朱宏景也懒得和宫九争辩,提出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宫九非常无辜地摇摇头表示自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