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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他什么都不说对他有什么好处?有人雇凶杀他,摆明了是他的案子有问题啊!” “这就是最大的问题,他不吐口的话,我们就无法给他翻案,也就和监狱那边无法交待,也就是说,一周后他还是会被带走处以死刑。” 克里斯倒吸一口冷气,他不由得看向莱恩,那位撒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将军,对方的眼神一如既往的沉稳,却也包含着不近人情的冰冷,“在撒恩法面前,谁都没有任何特权,无论是我,还是夜狼。所以克里斯,你还有一周时间。” 一个小时后,血狼的第二会议室就变成了一个战场。 “——所有资料都在这儿了么?” 克里斯卷着袖子望着面前的文件堆,好像还嫌少似的。 赫里绕过长桌将又一摞文件夹放在他面前,“都在这里了。——好了,所有人,东西搬完就可以回去了。” “什么?”克里斯拦住他,“你要我一个人做这件事?” “每个人都很忙。”赫里耸耸肩,“我们是血狼,不可能为了一个潜在候选人耗费时间与精力。想让他成为你的人,就自己努力,你可以去要需要的人手,找不到人手,就找方法。祝好运。” 吞了下口水,克里斯目瞪口呆的看着赫里头也不回的走掉了。妈的,无论他说的是不是实话,这一定又是一次考核,然而不同的是,这一次,关乎人命。 看了看手边那份逮捕令的复印件,罪名一栏赫然印着“一级谋杀罪”几个大字,克里斯的眉头拧得更紧。 自己找人手,这听上去容易得很,但赫里的暗示同样明白无误,他们是不会插手的,无论是他,亚瑟,伊万,任何一个克里斯熟悉的队长都不会插手,因为他们很忙。他无法从有经验的人那里得到建议,也就是说他只能去找一些经验空白的新手,那就意味着核心的部分还得他自己来,毫不夸张的说,这可以算是他头一次自己挑起大梁。 但是没办法,他想要那个人——而他想要的东西,还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喂,木头,我现在在第二会议室,你赶紧过来一趟。” “啥?我这一会儿还要五公里越野,你说什么鬼话?我要敢翘了训练我们队长非揍死我不可。” 克里斯叹口气,“我问你,你还想不想当我的副队长?” “废话!能不想吗?” “那我刚刚给瑞娜打了电话,人家可是毫不犹豫一口答应,这会儿应该都快到了。” “卧cao?你等着,我马上溜出来!” “慢着!我还需要你再帮我找几个人过来,只要眼睛不瞎会用电脑的都行。” “啊?这会儿都是训练时间,我上哪给你找人七?” “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行不行吧?” “——行!没问题!我马上到!” 露出高深莫测的坏笑,克里斯又播出另一个号码,如法炮制的把以上台词又跟瑞娜一字不漏的说了一遍,结果可想而知——二十分钟后,偌大的会议室里已经坐了二十来个男男女女,领头的两人隔着桌子企图以眼神杀死对方,克里斯对此十分满意。 “好了,现在我来问一下,你们当中对电脑和网络比较熟悉的有谁?”面前顿时举起一大片手,于是克里斯又提出新条件:“我需要的是技术上稍微超出常人的那种,普通的网上冲浪不算。——好,你们六人是网络组,由瑞娜负责,剩下的人都是文书组,本你来负责。现在我来说一下我们的主要任务。” 他将一张照片贴在白板上,旁边写上两个名字“劳伦斯李”以及“同花顺”,“这是我们现在掌握的这个人的两个名字,但由于他是个黑客,所以我更相信他的这个化名——谁也不知道前面那个是不是同样是化名。我需要知道他过去六年的所有生活轨迹,他的通信通话记录,在哪些地方住过,还用过哪些化名,家庭状况,交际圈子…”他一边说着,一边用黑色马克笔快速在白板上列出一组组关键字。 “文书组每三人为一小组,两人收集信息,剩下一人负责汇总分类,最后的报告交给本;网络组,你们每个人负责两个模块,最后的报告同样交给瑞娜,然后瑞娜和本两个人,你们直接向我报告。就是这样,不会占用大家太多时间,我们速战速决,今晚酒吧我请客,开始工作吧!” “真的管用么?”本怀疑的望着眼前忙碌的情景,小声问道,“要知道,这帮家伙的智力水平可是参差不齐。” 瑞娜瞥他一眼,不无讽刺的笑了笑,“嗯,看出来了。” 克里斯作个暂停的手势,免得这两冤家又在这儿吵起来,“放心,我自有道理。” 天云的模块化运行模式曾让他印象深刻,确保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就是把正确的任务分配给正确的人,他只有一周时间,一分一秒也耽误不起。 “你们俩在这儿看着,我去会会当事人。”拿过衣服,克里斯快步走出了会议室。 想象固然美好,然而现实往往让人失望。三天过去了,克里斯手上虽然拿着大量经过筛选的可靠信息,却依然一筹莫展。这个外号为“同花顺”的黑客所有的信息都是分散的,大体上就是别人出钱雇他,他为对方写程式,而这丝毫不关乎个人口味或是什么阴谋,谁出钱多就选谁,实在看不出他作为天才应有的个性与骄傲在哪里。 按照克里斯根据固有模式推断出的人格框架,一名黑客应当是聪明,有创新精神,富有好奇心,同时又很严谨,生活随性自由,但也有自己的一套准则,在某些特定的地方十分固执,有自己的世界观,也强烈欢迎与他人共享并共享他人的世界观。 但是他面对的这个人,他却只拥有上面的部分特质:聪明,创新能力,严谨,固执,除此之外的另一半关键词则与他完全格格不入,这也是他那天完全失败的原因——手上的资料给不了他答案,当事人那里更是一条死路。 “…真想不明白,这世上真有宁愿死也不肯开口辩白的人。难道他真杀了人?” 克里斯一想到那天的情景就头疼得要命,连对牛弹琴都算不上,简直是在对一堵墙说话,与其说那个同花顺是宁愿去死,不如说他是对生死毫不关心,可是漠视他人的生命好说,漠视自己的生命这算怎么一回事? “至少我不相信。他之前从没杀过人——好吧,从没直接杀过人,就算这次失了手,这可是一级谋杀罪,是谋杀,不是过失杀人,他花费这么大精力去杀了一个人,结果对他有什么好处?” 本将手上的一本资料丢到桌上,“你可要想好,退一万步说,就算你留住了这个人,你觉得他有资格成为一名夜狼么?” 克里斯看他一眼,“木头,我知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