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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仰,是雾里的白鸽,拼命为他的生命寻找意义,真诚地拉住他摇摇欲坠的心,从此他再也不用在黑暗中独自行走。 可是时间是贼,偷走了他的小王子,偷走了他的童话,他的信仰。 十七岁的那一年,许怀星在21路公交车上给他听了一首歌,歌里唱道:“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二十八岁的这一年,冬天那么长,可是失恋更长。 向初病了,他吃了很多药,但他知道,他再也不会好了。 他又听了很多遍,却只记住一句歌词:是我来自漆黑,而又回归漆黑。 2 他只想快点下班,回家涂上指甲油,缩进他的壳里。 这一场大病,让向初足足高烧了十天,每天都在乱吃药,竟也奇迹般地痊愈了,他觉得有些遗憾,本来以为这次就能顺利死掉的。 向初结束病假,回到研究所上班那天,刚好赶上平安夜。 他的工位上有一个包装精美的苹果,不止是他,每个人的桌上都有。 但只有向初的那一个是红色的包装纸,点缀着香槟金色的碎屑,这让他心情愉悦,决定把苹果带回家,摆在客厅的窗台上。 他已经戒不掉对红色的执念了。 下午,整个科研组都被叫到会议室开会,向初习惯性地坐在了最角落的位置。 过了一会儿,一个文质彬彬的男人走了进来,西装革履,身形挺拔,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上去三十出头。 “你们好,我是谢时君,C大电子信息专业的老师,各位应该也都大致了解了,接下来这个项目需要贵研究所的资源和技术支持,我在这里先向各位致谢。” 谢时君鞠了一躬,紧接着开始介绍项目的情况。 他是C大最年轻的正职教授,虽然近几年将工作重心放在科研方面,但还是更喜欢在阶梯教室里讲课,用粉笔写板书,和学生近距离相处。 谢时君讲的投入,潜意识里以为还是在学校讲课,翻到最后一页PPT时,下意识问:“各位同学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 抬头对上讶异的目光,谢时君反应过来,笑着道歉:“实在不好意思,在学校讲课习惯了,一时糊涂了,希望各位不要介意。” 对于谢时君所介绍的项目,周围的同事都是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只有向初十天没来上班,是第一次听说这码事。 向初的第一反应是抗拒,平日里,哪怕身边出现一个新面孔,都会让他万分不自在,更何况研究所一向重视和高校的人才对接,合作项目,就意味着组里的所有人都要参与交流讨论,意味着他不得不从他的壳子里走出来,单是想想都觉得疲惫。 旁边的同事阮愉见他在走神,低声问:“欸,向初,你是C大毕业的吧,你认识谢老师吗?” 向初抬头看了一眼还在侃侃而谈的男人,突然一阵没由来的厌恶,很快又低下头,冷冷地说:“没有,我没听说过。” C大,是他和许怀星的母校,本科加上硕士,向初在那里度过了整整七年,可是他拼命回想,却发现自己竟然想不起来任何一个同学、任何一位老师的样子。 但他分明记得十八岁的许怀星,十九岁的许怀星,二十岁的许怀星…… 他记得许怀星穿着迷彩服走在队列最前面,记得许怀星穿着情侣卫衣和他一起上课,记得许怀星穿着正装参加国奖答辩,记得许怀星的每一个样子。 全部,全部,都是他喜欢的样子。 向初替自己感到悲哀,许怀星占据了他的生活,如果将有关这个名字的情节通通删去,他还剩下什么呢? 一无所有。 “接下来这段时间,我会带领我的团队,和各位一起,为共同的科研目标而努力。” 台上的男人拿捏着合适的腔调,说着冠冕堂皇的场面话,向初听了只觉烦躁。 “苹果算是我送给大家的见面礼,希望这段时间能和大家好好相处,共同学习。” 会议结束,向初面无表情地回到工位上,心情一落千丈,那个红色包装的苹果也没有之前顺眼了。 ? 十二月的尾声,习惯了清闲的研究组一下子忙碌起来,几乎每天都在加班。 不能准时缩回壳子里,这就仿佛生物钟被打乱,向初很焦虑,这种焦虑严重影响到了他的工作效率,经常是对着电脑一整天也做不出什么成果。 只有回到那间屋子,换上旧衣服,涂好指甲油,向初紧绷的神经才会放松,他不得不将白天未完成的工作带回家里,但这实在不是长久之计。 为此,向初想了一个解决的方法。 他在左手小拇指上涂上红色的指甲油,再用创可贴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不露出来一点红色,就这样去研究所上班。 表面上,他穿着沉闷的工作服,面无表情地敲着键盘,然而在他微微蜷起的小拇指上,却藏着一小片放肆的红。 这种隐秘的快乐让向初感到心情放松,像是给躁动不安的灵魂找到了一个出口。 傍晚的组会由谢时君主持,通知的是五点半开始,但谢时君习惯早到,五点刚过五分,他拿着一摞资料走进会议室,准备再确认一遍要强调的内容。 刚打印出来的资料又多又杂,全部摊开在桌子上,谢时君感觉有些不方便,打算去借一个订书机,简单分一下类。 向初的工位就在旁边,谢时君走出会议室,刚好看到他凑在电脑屏幕前,咬着左手食指的指节,眉头紧锁着,看样子是被什么问题卡住了,向初长得显小,露出这种“苦大仇深”表情,会给人一种故作老成的感觉。 谢时君向他走过去,礼貌地开口:“向初是吗,可以借我一下订书机吗?” 向初抬起头,有一瞬间的错愕。 他不知道谢时君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名字,但还是硬着头皮应了下来,在乱糟糟的抽屉里翻出一个订书机递给他。 “谢谢。” 向初点点头,却无意间看到谢时君指甲上的颜色,左手和右手,十根手指上都有,花花绿绿的,但不是指甲油,像是用彩笔画上去的。 察觉到向初的目光,谢时君倒是没有在意,对他笑笑,解释道:“我女儿涂的,小丫头最近想当画家,难缠的很,每天把我当画布用。” “哦。” 向初下意识把手背到身后,用力按了按左手小拇指上的创可贴,他突然有些慌乱,要是被人发现他像女人一样涂指甲油,一定会被当作变态吧。 谢时君来还订书机的时候,向初调试了好几天的程序刚好运行出图像,谢时君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辛苦了,一会儿开会,我尽量说得简短一些,争取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