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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岗位处于极不规范的状态,许多半路出家的人靠着资本进来指手画脚,既不懂市场,也坑死了要靠着策划文档敲代码的程序员。所以这行的程序员见到策划人员嘴上说着好创意真牛逼,心里想的却是你这个不懂行的傻逼。技术与策划,在这个行业里似乎越来越难以和平共处。

    李逸初在厦门时做个敲代码的程序员,被人呼来喝去不说,十天半月的心血往往因为策划一句话就要花费三个月的时间来修,所以来上海之后,他就有意向转策划。毕竟这行里不缺程序员,但却非常缺既会敲代码又懂需求的策划。也正因为这层专业背景,他在公司里才能和周经理和平共处,没被技术部那拨宅男背地里骂死,起码甲方提出的天马行空的需求,他能从程序员角度确定能不能做,而不是一味的服从甲方。

    但即便如此,每次立项前的需求划定,都是策划部和技术部领导之间剑拔弩张的阶段。

    策划部的办公室都习惯了每次需求划定期周经理来办公室不出十分钟里面就开始针锋相对的吵起来。可这次梁煊从进去到出来差不多两个小时,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路新偷瞄了一眼从办公室出来的梁煊,依然是那幅木雕脸,看不出是高兴还是生气。不过他了解李逸初,在工作上半厘米都不会让,那估计这次这俩是达成一致了?这也太顺利了。

    结果下午就证明路新纯属太乐观了。

    本来两个部门的整体会议因为李逸初和技术部之间你来我往寸步不让,导致陈安叫了暂停,把闲杂人等撵出去干活,只留下领导在会议室。

    技术部有梁煊撑腰,程序员说起话来不客气。李逸初被他们这么逼着,说话就没有平时的克制:“甲方的需求我已经尽力撇去不能cao作的部分,剩下的这些如果再省,我们的尾款也别想拿了!”

    技术部的一个组长开口:“不是我们不愿意做,功能实现不了就算答应他们,回头要么延期要么毁约,别说尾款,定金还得赔回去。”

    梁煊似乎在旁观,整个会议都很少发言,只是对技术部各种嚣张的问题都采取默许姿态,任他们拿代码来压人。

    李逸初不再和他们干吵,走到演示电脑的位置坐下,输入一个网址后拷下他们的源代码,噼里啪啦的删改,然后按照甲方需求文件里指出的那个要求写了一个类似的小程序,画面简单到只有简笔画的小狗,但是随着他切换到演示页,让那个功能按照甲方的要求走出第一个动作时,程序员们哑火了。

    尽管李逸初这个程序粗糙到离合同里的需求十万八千里远,但这个思路足以证明他心里清楚那些需求都能实现,只不过程序员并不愿意花费这么大的心力来往深了走。

    许多策划对程序懂个皮毛,一旦程序员说做不到,策划就只能回头去跟甲方改需求,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策划在领导程序员的工作,实际上策划如果没有深厚的技术功底,只能被程序员忽悠的两面不是人。

    梁煊终于开口:“这个思路可以实现。但是两个月的时间远远不够,所以刚才技术部同事的担忧不无道理。我倒有个主意,大家看看。”于是梁煊也走到那个演示电脑旁,在李逸初起身之前直接伸手在电脑上改代码,改好之后还将李逸初刚才的小狗换成了兔子,然后让那只兔子给大家演示效果。

    李逸初趁他手臂拿开,立刻从座位起身回到自己座位。

    陈安猛然发现氛围由剑拔弩张变成了死气沉沉,李逸初不再和他们炒,技术部哑火,只有梁煊在两边询问。陈安茫然地想这是怎么了?

    李逸初始终不抬头看墙壁上的投影,仿佛那只在屏幕上来回蹦的兔子是什么洪水猛兽,让他骤然失去了刚才的锐气逼人。

    下班之前李逸初约了福万家的经理曹方,曹方日理万机鲍鱼海参的从不断顿,但偏偏每次李逸初约他,他都要跑路边撸串。所以李逸初老地方点了一堆烧烤和啤酒等他。

    曹方三十出头,天天浸yin在酒池rou林里,难得的是仍有一副能骗过二八少女的好身材。当初他和李逸初就是在饭桌上认识,李逸初的公司和一个事业单位下属的研究院谈合作,曹方这种致力于为体制内推销购物卡一百年的人自然也在座,饭后他醉的东倒西歪,得知李逸初和自己顺路,就蹭车回家了。曹方挂念这个顺风车之恩,又想办法回请,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朋友。曹方有个三岁多的儿子,每回见到李逸初都喊哥,李逸初嫌这辈分吃亏,次次都拿糖骗他叫大伯。

    曹方活生生的孩子奴,儿子连叫几次大伯,他一喝多了也勾着李逸初肩膀叫大伯。两人就坐在他们家中间的一个大排档里吃串,现在这天气撸串不如夏天那么火辣,不过正和李逸初的喜好,他简直怕了夏天烟雾缭绕的饭桌。

    曹方一听李逸初又要拿卡,吐槽道:“没见过你这样当领导的,人家是为了上司做牛做马,你为了下属做牛做马。”

    李逸初前几年在南方口味清淡,来到上海后压力大胃口不好,专去川菜馆吃饭,辣椒这种东西一旦开始吃就别想戒了,他现在撸串必须是特级辣才能吃的下去。两人已经消灭了一大盘,李逸初嘴巴辣的通红:“都得罪不起啊。”

    曹方:“请我一顿饭就行了,你嫂子的化妆品钱以后不准掏了啊。”

    李逸初已经有些醉了:“行。”

    曹方见他这德行有点不落忍,倒不是心疼钱,而是心疼这个为了工作不要命的兄弟。他还记得当初第一次见李逸初,看着怪文雅的,喝起酒来能把一桌人都干趴下。他没比李逸初大几岁,一顿饭要是灌这么多酒,保证得躺一天才能歇回来,结果第二天他就看见李逸初天没亮就去上班。

    就算是头驴,也经不住这么耗。不过可能李逸初天赋异禀,曹方记忆里就没见过他有头疼脑热的时候,每次见着都是晃着两条长腿行走如风。

    梁煊工作到八点多,经过四楼时往里看了一眼,有些意外李逸初竟然走的这么早。他开着车回家,经过一排大排档时猛然刹住了车。

    李逸初和曹方面对面坐,面前是堆积的铁串和啤酒瓶。曹方喝多了说起话来没完没了。李逸初其实喜欢这样的时刻,每天公司公寓的两边跑,李逸初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像个只会喘气的机器。曹方是个话唠,有个贤惠却糊涂的媳妇,一个天真活泼的儿子,聊起天来都趣味十足,会让李逸初有种踏实感。

    梁煊坐在车里看向那个在油腻的桌边和一个中年男人边笑边吃的李逸初,他能看出来李逸初有点醉了,身体前倾的靠着桌沿,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