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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拿着去问皮特罗,皮特罗看完她的回复以及别人发来的句号后,沉默了三分钟,然后表情凝重地说:“如果我们现在正在聊短信,我也会对你发一串句号的。” “为什么?”金克斯不解。 “因为你提醒了我。”皮特罗痛苦地捂住了额头,“只有不到一星期就要开学了!而我的昨夜还没有做完!” “哦。”金克斯点点头,“可是我已经做完了。” “这才是让人最想给你发句号的原因。”皮特罗悲愤。 八月末,离开学只有不到一个星期。 金克斯做完了全部暑期作业,彼得结束了在的实习,并对此段实习经历全部归纳为“痛苦”二字,因为这两个月来,他被迫写了三篇痛骂蜘蛛侠的文章。而与彼得一同在实习的玛丽简则是异常兴奋,并表示她大学一定会读新闻专业。 Line的聊天群组“柴可夫斯基的悲伤”每天都有199条以上的新消息,每个群组成员都在汇报自己的练习进度,并定下开学之后的第一堂交响乐课就开始进行配合联系,最后梅林老师还问了金克斯定音鼓练习得如何,金克斯回答:“没有再把鼓敲破了。” 梅林老师:“……你说笑呢吧,金克斯。” 金克斯:“没有,我很认真。” 梅林老师:“……” 而经过了一个暑假,那座被九头蛇的机器人砸毁的加纳宅也在阿什丽和安东尼的介入下重新修缮完毕,只是两人再没有同时出现,用安东尼的话来说,阿什丽是个非常可怕的人,他一见到她就会手抖。 金克斯对他们之间的故事充满了好奇,在自己脑内的六秒诅咒解封之后,她展开了想象,比如安东尼曾被阿什丽暴打一顿,比如安东尼曾被阿什丽带上天空飞翔,但最终都被安东尼用力地敲了敲额头,然后被告知都不是,让她别瞎猜。 阿什丽有多可怕金克斯并不知道,但在加纳宅修好之后,阿什丽来看迈克尔的时候,将新门的钥匙给了金克斯,让她开学之后搬回纽约,上学要方便一些,并问了金克斯在返校节上会表演什么。 金克斯老老实实回答:“定音鼓。” 阿什丽挑了挑眉:“定音鼓,那可是一个交响乐团的灵魂。”她笑了笑,又说,“我在神盾局工作时认识一个后辈,他同时也是我的校友,在校读书时,也是曾经在返校节上参加了校交响乐团的演出,不过他是指挥,可以说,中城高中交响乐团在他那个时代,是东海岸的传奇,获奖无数,他甚至接到了茱莉亚音乐学院的邀请函,不过最终他还是选择了去耶鲁大学学习核物理工程。” “这次返校节他也收到了邀请。”阿什丽笑着说,“我们都想看看,中城高中的交响乐团现在是不是还是东海岸的传奇。” 金克斯面无表情,她觉得这两位校友估计要失望了。 中城高中已经成为了西切斯特高中的手下败将。 不过,在她手上,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了。 开学前一天,金克斯又搬回了位于纽约皇后区的加纳宅,重修过后的加纳宅与原来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少了那些爬满了墙壁的爬山虎,也少了那几份陈旧的历史感。 她将行李箱放在了一楼大门口,径直上了楼,来到自己的房间,这间房已经被重新装修过,四面墙都涂成了海一般的蓝色,天花板上是一个水母造型的吊灯,连床上的床单都是一些吐着泡泡的鲸鱼图案,她微微睁大了眼睛,在房间里转了一圈,然后来到窗前,将那串她从泽维尔学校带来的风铃挂在了窗框上。 纽约的午后没有西切斯特镇早晨的风,风铃孤孤单单地垂在窗前,像是还对这里的环境感到陌生。 她用指腹轻轻碰了碰风铃,铃铛带着白色飘带摇晃起来,飘带上的小章鱼张牙舞爪的,似乎在控诉着这突然的晃动。 “jiejie!” 金克斯听见窗外传来一声响亮的童音。 她探头望向楼下,看见院门口站着一个卷头发的小男孩,正是之前在社区游泳馆里套着大黄鸭涌泉的爱德华。 “jiejie你搬回来了吗?”爱德华抬头看着他,棕色的眼睛在阳光下显得亮晶晶的。 金克斯看着他,点点头:“嗯。” “可是游泳比赛已经错过了。”爱德华撅了撅嘴,“我们错过了披萨。” 金克斯眨了眨眼睛,然后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掏出了之前从安东尼那里抢来的钱包:“没事,我们永远不会错过披萨。” 爱德华的眼睛里又闪出了那道光,他欢呼着跳了起来:“是的!” 这时,她放在书桌上的手机突然传来一声短信铃音,这个年代还用短信而不是line来联系她的,只有一个人,于是她立马拿过手机,果然看见了查尔斯发来的一条信息。 “风铃你是不是拿走了:)” 金克斯飞快回复:“是的:)” 等她拿着手机和钱包打开大门时,查尔斯的回复这才发到她的手机里。 “那明明是查尔斯.泽维尔送给自己的礼物:)” 金克斯一只手牵着爱德华,一只手在手机键盘上飞速跃动: “被金克斯长官征收了:)” 等她带着爱德华来到附近的披萨店,查尔斯的回复也过来了。 “好吧,回到纽约的第一天你在做什么:)”。 金克斯索性对着披萨店的招牌照了一张照片,然后将照片通过彩信发送给了查尔斯。 而这回查尔斯的回复就非常迅速了,金克斯打开未读短信,就看见一张图片,在查尔斯的那张办公桌上,也放着一个披萨盒子,正是她最喜欢的鲜虾口味,斯派洛正趴在盒子面前,虎视眈眈。 第48章 048 金克斯一直觉得纽约的天气非常的善解人意,比如数学考试的时候, 天空降下了让人感觉到撕心裂肺的瓢泼大雨, 而开学的这天, 则是阳光明媚, 金克斯早晨六点四十就已经起床, 她哼着的调子, 把自己的暑期作业一本本放进包里,那种感觉,就像是用触手缠住了好多好多金枪鱼,然后放进养父为她准备的鱼篓里。 这大概就是地球人所说的成就感吧。 她背着书包出了门, 在晨光下步伐欢快地走出尚还安静的小区。此时的纽约已经渐渐苏醒过来,路上过往的上班族车辆逐渐汇成了一股股车流,喇叭声此起彼伏, 金克斯一开始还有些讨厌这些噪音, 但现在也有些习惯了, 这些车鸣与皇后区鳞次栉比的高楼一样,组成了繁华的纽约的一景。 而街上除了西装革履形色匆忙的上班族之外, 还多了一些背着书包的年轻人,看样子应该都是学生,只是跟金克斯朝气蓬勃比起来,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