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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要出门呢。成功半眯着眼睛进了卫生间。 家里有当兵的人就是不一样,凡事都井井有条。成功是爱干净的人,干净是一定可以保证的,但是说到整齐,那就差点了。成功的东西是随便扔随手放的,有时候为了找到不知随手给放在什么地方的手机,他不得不进行地毯式搜索,然后会在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他的手机。 至于衣服那就更是这样了。成功自恃自己的衣服全是用不着熨烫的地摊货,因此对衣服完全不会上心。在乡下七年,他甚至连简易衣柜都没用过——他通常是将自己本来就不多的衣服塞在一个大箱包里,那还是他上师范学校时买的。对于洗干净闲置的衣服,他常常是收回来随便折一折往箱包里一塞,万事OK。而睡觉起床后成功也从来不叠被子的,象大多数单身汉一样,他的被窝永远保持着他钻出来时候的模样。 现在不一样了。大约是长年的部队生活严格的内务要求养成的习惯,高杨可是个干净整齐的好同志。只要他在家,家里就会永远保持着干净整齐的良好面貌,桌面乱七八糟的的东西会被归置齐整,被子会叠得方方正正的象豆腐块一样,衣服会整整齐齐的叠好挂好放在衣柜里,而且分门别类,一目了然——看高杨将那些废旧书报收好用塑料绳结结实实的捆好,成功常常不由自主的想,这种捆法要是用来捆自己,那自己就是变成千手观音都未必能解得开。他估计那些收废旧的收回去后想要解开绳子恐怕也就只能是一剪子解决问题。 有高杨在,除了保持干净之外,成功现在基本上已经不去考虑整齐美观这种问题了。 洗漱回来,高杨已经将凌乱的床铺整理得让人不忍心坐上去——舍不得破坏那个整齐美观。 “准备好了吗?”高杨穿着便服,笑眯眯的问,手里拿着成功应该穿的外套,“来,亲一个,然后我们出发——” 今天是五一,也是“战友家”野战场正式开业的日子。 高杨难得的有五天假期,而大排档那边也关门歇业一天,刘美丽姜林也都要去捧场的。年后于家喜就已经搬去野战场那边了,姜林于是住进了西厢,现在,大排档里就成功、刘美丽、姜林三人打点着。 离开了他们的小窝,两人直接坐电梯下到地下停车场开车。他们还要去接一下刘美丽和姜林。 “累了就眯一会儿吧?”开着车的高杨好心的建议着。 成功白了他一眼,心想自己这个样子是谁造成的呀?弄得现在坐在车上一直犯困。高杨宠溺的揉了一把他的头发,“听话,眯一会儿吧,省得你呆会儿又晕了。” 很多事情都变了,成功晕车的毛病一点没变,坐车路途稍远一点儿就会晕。今天他们要去的是“战友家”野战场,对成功这样晕车的人来说,路途算得上是有点远了。 成功摸摸颈部那块地方,又伸长脖子从后视镜里瞧,很是丧气,还是遮不住啊!脖子那块,有块扎眼的红斑,当然现在成功已经不会白痴到以为这是螨虫叮咬造成的了。笑话,要是杀虫剂能有效的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的话,他一定将自己泡在杀虫剂里——成功攥起拳头在高杨结实的大腿上用力的砸了一拳,反正这人皮糙rou厚的不怕疼,“死高杨,以后不许再咬啦,否则看我怎么收拾你……”他气愤的警告,说真的,这样的警告已经是太多太滥,而且他确实也没想过能有什么方法收拾那只色狼。挠痒痒是个办法,可是,那得是在力量相当的情况下,而自己跟高杨近身rou搏的下场就是再次沦为大灰狼美味的盘中餐。 高杨吃吃的笑着,“满园春色关不住……”他得意的吟哦,笑得那叫一个心满意足,任由成功拿眼刀丢他。 不过高杨还是翻出一块创可贴硬要给成功贴上,因为“我自己的快乐我自己知道就行了。” 3 刘美丽和姜林已经在村口的路边等着他们了。脚边是大包小包,都是头天做好的点心、小吃还有别的一些厨房用品,他们今天是要帮厨去的。 刘美丽现在已经跟当初见面的时候判若两人了,虽然为了尽快还债她没舍得花一分钱在自己身上,但是,精神面貌跟以前相比大不相同了,看上去很有几分青春的朝气,连两个脸蛋都红扑扑的起来,显得年轻了不少。 现在在大排档,刘美丽和姜林成了主力。白班长看人还是挺有眼光的,这个姜林的确是一把好手,人勤快能干,将生意招呼得很好。真是不明白当初他怎么的就想起来要想当小霸王,吃霸王餐吃到前集团军格斗冠军的头上来了,还真是有够倒霉的。这个人白长了个坏人的模样,其实本性并不坏,还有几分北人特有的豪爽和义气。在大排档里,姜林对成功和刘美丽很是照顾的。 高杨将车停好,姜林就将脚边堆着的一大堆东西全给装进后备箱去了,刘美丽想帮把手他都不让,“这是男人的活计!”姜林说,还很绅士的拉开车门让刘美丽先上车。 刘美丽本来就红的脸蛋这会儿象个烂熟的苹果。 高杨一直没动弹的看着车子的后视镜,任由姜林主人般的安置着刘美丽,看他指点刘美丽怎样找到最舒服的地方坐好。 成功好奇的看看后边的动静,好奇的看看身边的人,他不明白为什么高杨脸上会有那种意味深长的怪怪的浅笑。姜林和刘美丽没怎么呀,一个坐在一边,中间甚至还可以再坐下一个人来。刘美丽看着车窗外边,姜林的小眼睛目不斜视的盯着正前方。 “都没什么了吧?那么我们出发。”高杨发动汽车出发了。 成功也就不再理会刚才那小小的不对劲。他现在可是非常兴奋呢。那个野战场他只是在筹备阶段的时候去过几次,那时候正是冰雪初融,到处透着nongnong的春之气息,让久违了自然山水的他沉醉不已。大自然果然是最美丽的,在乡下的时候,虽然物质条件艰苦,可是一年四季的物华变化他却是能够跟大自然一起灵敏的感受到的。什么时候梨花开了,什么时候桃儿挂果了,什么时候山里的蘑菇出来了,什么时候茂盛的野草开始萧疏,这些他都清清楚楚的知道着。 北京是大都市,非常繁华,只是,在霓虹灯闪烁的夜晚看不清天上的星星。这对于非常喜欢大自然的成功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遗憾,所以从他看到野战场的那一刻起,他就爱上了这个地方。比起钢筋水泥森林,他宁可生活在这样能闻到青草气息的地方。为此他强烈的要求到野战场来工作,这个要求被高杨非常蛮横的否决了。高杨的理由很简单,他过来不太方便。 这倒也是,高杨去大排档还算是近些,要是来这边就远了一点啦。成功于是也就打消了来这里的念头。 野战场的正式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