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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就摸哪里吗?”“想摸哪里就摸哪里。”说到这里还不忘舔了舔嘴唇。 不到两分钟,连嘉澍就把她找了出来。 那可是她认为的绝佳藏身之所,一口咬定“连嘉澍你一定作弊了。”边说边退,边推他。 逮到一个机会,她逃脱他的框固,满屋子跑,到最后,她直接跑到他怀里,呱呱大叫着,他说林馥蓁你太吵了,叫得更加大声,直到他的唇堵住她的唇,双双跌落在沙发上,那是他第三次要她,第四次时发生在清晨,她被他弄醒,气得她又哭又闹,最终,他把她的哭闹声切割成细细碎碎的断片,一缕一缕从嘴角溢出来。 蓝得像一帘梦的水面上,细细碎碎的声音从房间延续到厨房,最开始,他是想给她弄吃的,日头已经老高,住在附近公寓的人已经陆陆续续离开家门,他也换好上班穿的衬衫,外套就搁在一边。 在去上班之前他还得做一件事情,给他那不会做饭的未婚妻弄早餐。 她靠在一边看着,头发剪短了,深色衬衫,卷着衣袖,少了一些散漫多出了一些简练,这样的一副形象搭上精致的五官。 艹!心里暗自骂了一句,连家最小的孩子简直是尤物般的存在,和他公事的女性们可以大饱眼福了。 他的电话响起,公司打来的,她在他接电话时开始吻也,一边吻一边动手动脚的。 她成功让他迟到了近一个钟头,这将近一个钟头所付出的代价是她从琉璃台下来时腿都是在颤抖着的,而他换好鞋来到她面前,亲吻她额头说“我去上班了。” 一张脸红潮还未如数散开,点头。 回过神来急急忙忙拉住他。 “怎么了?” “嘉澍,”她期期艾艾说着,“下次,我们……我们不要老是躲在……躲在房间里。” 仔细想来,他们自从在一起后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躲在房间里,躲在房间里大多数时间他们都在床上度过,他笑着回答好,离开时手还在她胸前抓了一把。 关门声响起,她看到掉落在地板上我碗碟,没勇气去算掉了多少,再回头去,她看到他给他她做的甜鸡蛋饼。 跑到窗前,拉开窗帘,眼睛第一时间就触到他。 他就站在那里,似乎算准她会有这一遭,挥手的手势都已经准备好了。 游泳池水面多了淡淡的金色光芒,日光穿透厚厚云层,寥寥几束来到罗斯家后院,在淡淡日光下,周遭事物开始变得柔和。 柔和得让看的人心都要化开了,思绪再次沉溺,去找寻最为甜腻的角落:公寓是旧公寓,厨房琉璃台不是很牢固,它能承载四十七公斤的重量勉勉强强,但那具四十七公斤重量的身体再去承受另外一具躯体就变得摇摇欲坠了,那摇摇欲坠极富节奏感,一时间,水壶磕碰到碗,碗磕碰到刀叉收纳柜,刀叉收纳柜最初坚定不移,但无奈来自于琉璃台的动静越发凶悍,年轻女声断断续续叫着“嘉,嘉澍——”,在那串尾音中,刀叉收纳柜往摆在琉璃台边沿处的水杯狠狠撞去。 水杯掉落在地面上,与此同时低哑的那声“小书呆子”近在耳畔,侧耳去细细听,那句“真紧”紧跟在“小书呆子”后面,就这样溜她耳畔。 “林馥蓁,林馥蓁!”另外一股声音也来到她耳畔,似远又近。 目光无意识游走,思绪陷落于醉生梦死的场景中,目光慢悠悠游走着,触到落在自己脸上的那束目光,恍然醒来,嘴开始不停使唤,哆嗦:“戴……黛西阿姨。” 慌忙垂头,就怕着来不及从脸颊处褪去的躁红被黛西阿姨看进眼里,悄悄去打量那两杯咖啡,已然冷却。 嘴里说着“咖啡凉了,我去给黛西阿姨换热咖啡”转身。 手被拉住。 林馥蓁只能再回过头来。 在极为充足的光线下,她清清楚楚看到黛西阿姨凹陷下去的脸颊,以及眼角处即使想去忽视也疏忽不了的细纹。 黛西阿姨比兰秀锦小两岁。 mama在变老,黛西阿姨也在变老。 和儿时候一样,身体紧紧挨着轮椅,脸枕在黛西阿姨搁在轮椅扶手处的手臂上。 等待黛西阿姨用手为她梳理乱糟糟的头发,即使现在的头发整整齐齐,她还是以一种比较蛮横的姿态去拉黛西阿姨的手,指引着她的手去轻触自己头发。 从黛西阿姨为自己整理头发的手指力道就可以知道,黛西阿姨不生气了。 扬起嘴角,说:黛西阿姨,昨晚的事情我以后都不会允许它发生了。 光说可是不行的。 举起手,做出发誓状:我保证。 “阿蓁。” “嗯。” “蔚蓝海岸区美吗?” 法国有一个天堂永远没有冬天,没有冬天的天堂怎么会不美呢? “美。”由衷说出。 “你喜欢那里吗?” “喜欢。很喜欢。喜欢极了。”微笑着,闭上眼睛,“在阳光没出来之前,它是蓝色的,当阳光一出现,它就变成了向日葵色的。” 触摸她头发的手越发的温柔,声音也温柔: “阿蓁,那也是黛西阿姨能为你争取的。” 那也是黛西阿姨能为你争取的,这话让林馥蓁收起嘴角的笑意,隐隐约约中心里有淡淡的不安感。 “黛西阿姨……” “昨晚和嘉澍在一起了?” 呃……话题转得太快,一时之间让林馥蓁无所适从。 在那种害怕被逮到小辫子的情绪驱使下急急忙忙蹦出了一句:“我们没干别的事情。” “一个晚上都在交流功课?” 呃…… 从头顶处传来浅浅的笑声。 勉勉强强:“真……没……” “那为什么要穿高领毛衣,你以前不是很讨厌高领毛衣吗?说它总是堵住你的呼吸。” 其实,讨厌穿高领毛衣是因为林默冬天最喜欢穿高领毛衣,林默穿高领毛衣总是比别人的爸爸们来得更为好看,这让幼小的她心灵总是沾沾自喜着。 后来,穿高领毛衣总是很好看的林默变成别人的丈夫,别人的爸爸,从此以后,她就开始讨厌上了高领毛衣。 而现在,想必她会更加讨厌高领毛衣了吧? 方绿乔送给嘉澍的毛衣也是高领的。 “黛西阿姨……”拿出老伎俩,抵赖不过就撒娇。 “阿蓁。” “嗯。” “你喜欢嘉澍,对吧?” 大大咧咧:“当然。” 都戴上他送的戒指,还说不喜欢的话就显得她幼稚了。 “从第一次见到他就心里喜欢,对吧?” 心忽忽跳着。 时间回到十岁那年圣诞夜,下着鹅毛大雪,她在街上看着漂亮得就像从童话世界来的男孩在为有着金色卷发的女孩拭去发梢上的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