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小说网 - 耽美小说 - 老师变成魅魔以后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2

分卷阅读32

    为自己与众不同,那么多年了,居然毫无长进。

    我曾爱过他。

    我记得十年前的那个晚上,我提前完成了任务,带着光精灵的头颅回塔。那个光精灵与我不相上下,杀死他耗费了我几天几夜的谋划,还带来了一道几乎贯穿胸口的伤痕。我几乎耗尽魔力,但仍然马不停蹄地赶了回去,我想要用这头颅换取老师的赞许。

    我直接传送到了塔顶,与雷歇尔休息的地方只有一墙之隔,这是属于我的特权之一。我可以直接来到最接近雷歇尔的地方,不需要通报,没什么东西阻拦。尽管深知他有一大堆防护措施,传送到塔顶也不代表什么,我也一度为这信任自豪不已。只是这一天,在听到那对话的时候,我为得到这项特权深深后悔。

    “……全部?”魔鬼语隐约传来。

    “当然。”雷歇尔说。

    “包括你最好用的那把刀?啊,那可是个美味的灵魂。”

    我敲门的手停住了。

    “只要你出得起价码。”我听见我的老师这样回答。

    “是吗?我还以为你很喜欢他呢。”魔鬼喋喋怪笑,“你真的舍得把他卖给我?”

    “我说了,只要你出得起价。”雷歇尔傲然道,“海曼是我最好的学生。”

    “海曼是我最好的学生”,这话雷歇尔说过很多次。当他这样夸奖我,他的语气总之微微上扬,带着骄傲与认可,每一次都让我热血上涌。雷歇尔对魔鬼说一样的话,在谈到交易我灵魂的时候,一样句尾上扬,满怀骄傲。

    而我如遭雷击,仿佛浑身的血都结了冰。

    我早就知道我的老师是个什么人,他邪恶又残酷,和魔鬼交易。我知道他将他人视作蝼蚁,他有时会将一些学徒扔进必死的境地,另一些则生不如死。我只是从未想过,自己也是蝼蚁中的一员。

    海曼是雷歇尔最好的学生,是他最锋利的刀,是他最喜欢的孩子。我沾沾自喜,甘当走狗,以为自己与众不同。

    结果,我不过是他田里最大最显眼的一颗萝卜。

    我在法师塔中,雷歇尔肯定知道我在听墙角,他甚至无意隐瞒。是觉得我逃不掉,还是觉得我甘心当一颗忠心耿耿的萝卜,会乖乖等着下锅?现在想来,没准是后者。我那会儿就像个狂信徒,好像他要我去死我也会听话——别人这样认为,他这样认为,甚至我都这么认为。直到我站在门外听见了他的话,被一个耳光扇醒了,我猛然发现,自己并不信仰雷歇尔。

    我只是爱他而已。

    爱么,首先要有命在才行。

    我跑了。

    十年前我跑了,成为了雷歇尔法师塔唯一的幸存者。十年后我照旧跑路,篝火堆酒馆只是众多好酒馆中的一个,我当然有别的地方能欢度夜晚。游吟诗人哪里都能玩得开,法师哪里都去得了,我可不会浪费难得的休息日。

    也祝雷歇尔玩的开心。

    第25章 为什么是我

    我传送去了八百里外的另一座城市,那里也有繁华的酒馆。驻场歌手被我说服,借我了一把七弦琴。一整夜,我欢歌畅饮,酒馆老板用免费的酒水来买我的曲子,我甘之如饴。醉醺醺的人群打着拍子,他们很高兴,我也喝得脑袋发热,喝得难以纵情声色。几位热情的女士为此遗憾,她们离开时留下香水味的拥抱与胭脂红的吻。

    我第二天早晨离开,哼着小调,带着好心人们的小费。银币在我口袋里叮当作响,让我的心情也好了不少,仿佛又在带着把七弦琴浪迹天涯。这好心情一直持续到安全屋,我打开门,只见雷歇尔坐在客厅里,正对着门口。

    “你去了哪里?”他语气不善地说。

    这话说的,我还能去哪儿呢?给您办事呗。我刚想开口,猛然发现了破绽:我之前回来的时候,把妖精眼泪妥善地放进了实验室的储存设备里,他一眼就能看出我来了又走。魔法之神在上,我怎么就这么积极?过去当学徒时的好习惯成功毁掉了偷懒的机会,真让人扼腕叹息。

    “我回来时您不在,您不在我哪敢动您的实验呢。”我乖巧地说,“于是我就出门玩一玩,放松一下神经,恢复一下精力……”

    “那你现在一定精力充沛了?”雷歇尔说。

    他站了起来,向我走了两步,停在一步以外。他看着我,抿着嘴,一副看到早饭在泥地里滚了两圈的表情。

    “去洗澡。”雷歇尔命令道。

    “不要。”我说,“我要带着姑娘们的香吻入睡。”

    我着实喝了几杯,还不至于脑子糊涂,却足以让嘴巴动得比脑子快。等嘴皮子动完,我看着雷歇尔阴沉的表情,莫名觉得爽快。他眯起眼睛,动了动手指,下一刻香水与唇印全都不翼而飞。我的老师依然摆着那张被欠钱的面孔,命令我去洗澡。

    清洁咒比沐浴更有效率,雷歇尔向来选择前者,除了之前拖延时间,还有刚捡回我那会儿,觉得一个清洁咒都没法把我弄干净的时候。我不知道这回他是因为哪个理由,但现在另一件事显而易见:雷歇尔打算跟我搞。

    他前几天一直回避我,仿佛没在忍饥挨饿;昨晚他在酒馆觅食,对一个很快就能得手的人露出假笑。如今他捕食归来,却突然又要睡我,我懒于思考的酒后大脑只能想出一个理由。

    占有欲。

    不不不,这可没有什么浪漫的暗示,就只是字面意思。我生是雷歇尔的人,死是雷歇尔的死人——这信条被刻在我的导师脑中,天经地义程度恐怕等同于魔法定理。他说过多少次呀,“海曼属于雷歇尔”,哪怕他不要,也不容许别人染指。

    就像别人啃了他的放在一边的面包,他看到牙印,哪怕肚子不饿,也非要再去啃口大的,把别人的牙印盖掉。快一百岁的人了,妒忌起来跟三岁小孩似的。

    “不行啊,晚上玩的太累,没有‘弹药’了。”我哀叹道。

    雷歇尔的回答是束缚术与强制催情法术,我的后脑勺再次亲吻大地。我顶着裤子里的帐篷哀嚎起来:“太不讲理啦,老师!您都去别人那里吃饱了,就暂时放弟子一马,不要竭泽而渔嘛!”

    “就因为我找了别人?”他蹲下来,跨坐在我身上,皱着眉头,“你不一样跟别人交媾过?自己像只发情的猴子,你又有什么资格在乎这个?”

    他完全没懂。

    我不在乎雷歇尔跟谁睡,他高兴就好,真的。我只是……我只是突然醒悟,一个人不该两次跌进同一条河里,尤其当那条河很深、很难爬出来的时候。我不能避开十万八千里,但我至少应当注意脚下。这事很难解释,而且我觉得即使解释,雷歇尔也听不懂,或者不想听。

    “不不不您误解了!”于是我诚恳地说,“您可以跟任何人或非人上床,我举四肢欢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