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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可如今,确实有了那么点儿真心相交了。 当然了,这并不意味着他想要出轨,而是一种人类本能的,对于‘美’的向往和追求。 同一时间,这位被称作‘弗尔科纳教授’的男子,在听到自己的名字后,也抬起了头。 他第一眼就注意到了维尼的那双灵活的眼睛,灯光下,暖棕色的大眼睛里,带着一种不自知的孩子般淘气神色,这神色对于上了一定年纪的人,非常的有杀伤力,那是一种人们骨子里对青春烂漫时期的向往和不由自主地赏识。 “你……认识我?” 他用疑惑地语气问,但神色却不动声色,没有什么变化。 “我读过您发表在杂志上的一些论文。” 维尼十分自然地坐在了他旁边:“您还记得,在去年九月您发表的那篇论文吗?非常有趣又奇妙……您在里面写,可以将智能芯片移植到人脑中,当人类想要做什么的时候,芯片可以通过数据处理技术来分析大脑的神经运动,破译人的想法,以此来使人的生活更加便利,还可以用思维直接进入网络、浏览信息……” 弗尔科纳教授略略颔首:“没错,是我写的。” “那我能问您一个问题吗?”维尼轻声说。 弗尔科纳教授微微一笑。 他已经将维尼看成了对智能芯片感兴趣,在发现自己后,特地跑来请教问题的一名学生了。 于是,他从容地摆出了长辈的姿态,用温和鼓励的目光,平静地望着维尼。 同时,还用一种很优雅地语调回答说:“If you like.” ‘他可真帅。’维尼在心中默默地感叹了一句。 不知道是不是性向所导致的,他总是容易被一些优秀的男人吸引目光,然后,会情不自禁地去上前搭话,一如某些男子变着法儿地对美女们献殷勤。 最神奇的是,每一回,他的成功率都很高。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在这方面具备多么娴熟又专业的技巧。 真正的原因在于,他确实是真诚的,所言所行都发自内心。 这一次,自然也不怎么例外。 只见他轻轻勾起唇角,突然问了一句:“有人曾向您抱怨过上帝的不公吗?” “什么?”和想象中截然不同、甚至可以说,是完全不着边的问题,让教授瞬间诧异起来。 然而,维尼停顿了一下后,才望着他慢慢地轻声说:“您有如此的英俊,本不该有如此的才华;您有如此的才华,就本不该有如此的英俊。” 足足有三十秒,弗尔科纳教授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已经快五十了,小子。”最终,他这样说。 “可一个人就算是七十岁了,他也有听真话的权利。” 维尼认真地抬起目光,注视着他。 在这个时候,趁着维尼不注意,提前把窃听器拍在他身上的娜塔莎,轻轻地靠近了鹰眼。 她假装调情一般地低声在他耳边装可怜地说:“克林特,我觉得,自己快要失业了。” 鹰眼不禁忍着笑回答:“别担心,亲爱的,世界上还是有直男的。” 娜塔莎不由得失笑。 十分钟后, 维尼举着杯子,迈着轻盈的步子蹦蹦跳跳地跑了回来。 ‘遗传真的是太神奇了。’ 黑寡妇和鹰眼望着这样子的他,都不由自主地默默在心里想。 以前还没这么明显。 但当维尼和斯塔克正式相认后,连走路的姿势都开始渐渐同化起来,真是越来越像,好在脾气不像。 维尼这么愉悦地走过来,潇洒地把杯子放在吧台上,又伸出手,用手指了指之前压钱的地方后,就得意洋洋地含笑不语了。 他单手支着下巴,睁着那双大眼睛,笑嘻嘻地这么一直一直的瞅着他们两个。 “见鬼。”娜塔莎叹气。 “人小鬼大。”鹰眼也是没办法。 弗尔科纳教授确实请维尼喝了一杯。 但不是酒,而是牛奶。 虽然维尼对这个结果不怎么满意、 可不管怎么说,既然之前没限定必须是酒,那么,赌局的确是他赢了。 娜塔莎于是一边掏钱,一边叹气说:“我现在相信,他是托尼的亲儿子了。” “Me too.”鹰眼面无表情地回答。 神盾母舰上, 神盾特工们全体维持着沉默的表情:“现在的新人……真的是太可怕了。” “乔治弗尔科纳,电子科学和技术行业的专家,生于XX年X月X日,出生地在XX……” 那位之前一直代表后勤部门,和外勤特工以及黑寡妇他们争执辩解的神盾特工,打开了弗尔科纳教授的详细情报资料,正展示给大家看。 在此之前,关于邀请函的游戏,可以说成功了一半。 娜塔莎在第一次出手的时候,成功把那位知名的博客作家迷的神魂颠倒,并且,在娜塔莎言语的引诱下,出于‘男人ongoing想要在女人面前出风头’的奇怪想法,他拿出了那封属于自己的邀请函,对着娜塔莎炫耀了起来。 娜塔莎顺理成章地继续奉承他,将他哄的晕晕乎乎。 然后,她悄悄地制造了一点儿小混乱,比如,绊了一下路过的客人,趁着那位博客作家被吸引开注意力的时候,成功用事先准备好的假邀请函,换掉了真的。 然而,另一张邀请函…… 这里暂且不用再次详细的去复述经过了。 但要知道的是,虽然维尼同样搭讪成功,可娜塔莎本来就是带他出来玩的,并没有想利用他来完成什么任务。 所以,一直到最后,也没有告知他邀请函的事情。 另一张邀请函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落空了。 无知无觉地维尼,除了得到一杯牛奶,和赢回来的赌金外,并没有特别的收获。 但他玩的挺开心,在回去的一路上,都在兴奋地念念叨叨着:“乔治真的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绅士,他明明不算是我喜欢的类型,但依然很吸引我。你们注意到他的穿着没有?非常精致,他的衬衣领子和袖子露出的比例,都是那么的恰到好处。而且,温文儒雅、风度翩翩,就是性格太传统了,这一点儿从他喝马提尼的时候,就能明显看出来,老派传统的家伙们,总是鄙视那些基酒选择伏特加的人。只有他们的喝法,才是‘Martin. Gin(马提尼,基酒用琴酒),不要伏特加,加一点儿苦艾,搅拌十秒左右’,对了,他这里说的是搅拌,又一个细节!通常摇晃的动作会让一些微小空气颗粒进入,让马提尼看起来浑浊,所以,那帮老古板,坚持地认为,马提尼必须搅拌,而不能摇晃。” “哦,那他如果遇到英国的一位叫詹姆斯邦德的特工,大概要打上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