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小说网 - 耽美小说 - 如何养圆一只白骨精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6

分卷阅读66

    了下眼,想辩解自己没这么龟毛。

    沈思年抿了抿唇,看了眼班顾,忍不住又问:“班顾,你怎么知道我养狗?”

    班顾没回答,看着沈思年衣服袖口:“你不热吗?”

    沈思年一愣,下意识抬手要去捂袖口,手抬到一半,硬生生放了回去:“不热,我坐地铁来的,地铁里很冷,我特意穿了长袖的衣服。”

    “哦……”班顾没反驳他的话,低了下头,小骷髅狗啃了半天的腿骨,估计没尝出滋味,从地上站了起来,它少了条腿骨,一个趔趄差点没摔散架,……“你的狗,是不是很不聪明?”

    沈思年目光里闪过一丝怀念和温情,说:“我的狗叫小白,捡的流浪狗,白色的毛,可能不是很聪明,我教了好久才教会它不能随地大小便。但小白很护主,明明一点点大,但很凶,敢追着比他大一倍的狗咬……小白还特别喜欢吃鸡胸rou,吃到吐都要把食物塞进肚子里,可能以前流浪时饿怕了……”

    班顾看了看好不容易把自己腿骨装回去的小骷髅狗,这……是装反了?

    “你的狗怎么死的?”

    沈思年又抿紧了唇:“被人打死的。”

    寿终正寝也不会变成这模样?班顾点了下头。装反的腿骨,不大牢靠,动不动就掉,用另外三条腿支楞着身体的小骷髅狗对自己不稳固的身体充满了困惑,红宝石一样的狗眼里写了无数个问号。

    沈思年想起爱狗,又失落又哀伤还有被他藏起的一点恨意,低下头,又问了一遍:“班顾,你怎么知道我养过狗的。”

    “等一下。”班顾用阴气把一张纸巾吹到地上,装着去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抄起小骷髅狗,站起身,“手脏了,我去一下洗手间。”

    沈思年愣了愣,他很擅长观察,大约是觉得班顾的姿势有点别扭,冷淡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点希翼,想说什么,又硬生生忍了下来。

    班顾抱着不断挣扎的小骷髅狗,避进洗手间,威胁:“你敢咬我,我就把拆了。”他怕活的狗,死成这样的,半点不带怕的。

    小骷髅狗凶巴巴地空咬了几下,识趣地站在抽水马桶上不动了。

    “这还差不多。”班顾对此勉强感到满意,动手把它装反的腿骨拆下重新装好。

    小骷髅狗歪了下狗头,试探地抬起那条腿,用力甩了几下,见腿骨没有再掉地上,无声地叫了几下,摇了摇尾巴,用头骨亲昵地蹭了蹭班顾的手以示感谢。

    班顾抱起它,很有几分喜欢 ,他虽然想不起来生前的事,但隐隐约约觉得十之□□也是怕狗,估计自己不管生前死后都很少和狗近距离接触。

    小骷髅对自己的恩人很友善,被举高高也没怕,尾巴一摇一摇的。

    班顾好奇地看着它眼眶里的红色眼珠,总算知道自己为什么觉得眼熟,这材质跟陆城的尾戒十分像,就是狗眼发着红光,看不大真切。班顾有心想比较一下,抬手就把小骷髅狗的眼珠子抠了下来,刹时,刚才还活泼好动的小骷髅狗跟跟按了停止键一般,全身散了架,稀里哗啦掉了一地的骨头。

    班顾捏着狗眼仔仔细细端详了半天,还拍了照片发给陆城。

    陆城看到照片,立刻回了电话过来:“哪来的?”

    班顾将小骷髅狗的事说了一遍,然后问:“陆城,你的戒指是哪来的?”他问得有些忐忑,有些发虚,他不知道陆城会不会告诉他。

    陆城过了几秒,才说:“我尾戒的来历,记不大清了,从我有记忆开始,它就在我手上。”

    班顾意外:“那……这是什么?”

    陆城在那边又沉默了几秒,然后说:“班顾,这是血玉,你忘了,你也有?”

    “啊?”班顾一愣。

    “放在你玉枕边上的那朵血玉蟑螂花。”陆城说。

    班顾结巴:“可可可……颜色不大一样,我的花血红血红的。”卧槽,小骷髅狗没了眼珠就散架了,他的蟑螂花也没在身边,他……他……他……不会也要散掉了吧,惊恐,“我……我要变回一堆骨头了?”

    陆城在那边哭笑不得:“你要散架早就散掉了,还能等到现在?你的那朵花现在在我的保险柜里,甚至都不在你的地宫中,显然它对你没有什么影响。”

    班顾长舒一口气,委屈:“陆城,万一我散掉了,你只能一根一根把我捡回去了。”忽地想起小骷髅狗装反的腿骨,心有余悸,“你会拼骨头吗?”万一陆城对人体骨骼不熟,把他装反了怎么办?

    “……”陆城轻笑,“班顾,你有心脏,不会散掉的。 ”

    班顾总算冷静了下来,对,他不是一般的白骨精,不怕散掉。

    陆城又说:“你的那朵血玉颜色不一样好,可能是因为品质的关系。 ”

    “那……我是因为它才能变成现在这样的?”班顾困惑地问。从他死后有意识以来,好像就一直不怎么珍惜那朵螳螂花,常常胡乱丢在石棺中。班顾嘴角抽搐了一下,有点后怕。

    陆城想了想,回答说:“可能只是一部分的原因。”从生到死,再从死到生,不灭六道轮回之中,这里面可能有千千万万种因素,少了其中的任何一样,都不能让班顾白骨生rou。血玉也许只是这千万因素的其中之一。

    班顾看着手中的血玉,半天才弄明白陆城的意思,自己是不可能中的意外,中间错了一点点,自己就没了,或者变成别的什么,譬如只是一个普通的不断掉骨头的白骨精。

    “那骷髅狗的血玉哪来的?”班顾好奇,“我问问沈思年?”

    陆城严肃:“不行,不许乱来,背地里查一查。”

    “好吧。”班顾听话地收起好奇心。

    陆城不放心:“你在哪?我去接你。”

    “不要,我要自己坐地铁回去。”

    “……”陆城一愣,然后说,“还要玩游戏吗?”

    “我在日痕广场的M记。”班顾立刻报上地址。

    “不许乱跑,等我过去。”陆城跟啰嗦的老父亲般又叮嘱了一句才挂掉电话。

    班顾嘴角微翘,开开心心地收起手机,看着一地的狗骨头,捡起来放在马桶盖上,小心地拼好,再把血玉塞回骷髅狗的眼眶里。

    血玉发出红光,瘫在那的小骷髅狗动了动,摇摇摆摆地站起身,懵懵地甩甩狗头,在马桶盖上转了一圈,看到了班顾,记起这人帮自己装过腿骨,高兴地直甩尾巴。完全不知道这人抠走过它的眼珠子。

    班顾把小骷髅狗从马桶盖上抱下来,

    又洗了半天的手,这才带着小骷髅狗回到座位上。

    沈思年看他眼神都不对了:“班顾,你没事吧?”洗手洗了将近半个多小时,这都洗秃噜皮了吧。

    班顾冲他一笑:“我打了个电话。”

    “哦。”沈思年勉强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