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句是死亡(出书版)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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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霍桑说,我觉得这一次他是发自内心的道歉。 “不要再问我任何问题了,剩下的我都会告诉你。” 戴维娜·理查森与之前判若两人,她的内心仿佛崩溃了,只想结束这一切。 “现在,我知道了真相,是理查德·普莱斯背叛了我们。”她说,“他照顾我们,给我们钱,帮我找工作,假装是我的朋友。但一直以来,他都在欺骗我们。他非常清楚在长路洞发生的事。如果他不是懦夫,查尔斯现在还活着。霍桑先生,我不傻,我知道他为我和科林所做的一切都是赎罪。他想用钱消除内心的愧疚,但是,用这种方式,只会让事情更糟糕。如果他不来管我们,我想我会更尊重他。 “当格雷戈里·泰勒告诉我普莱斯的所作所为时,我就知道我一定要杀了他。”她起身走到冰箱前。她想找一瓶酒,但已经没有了。她打开橱柜,找到一瓶伏特加,拿到桌子上。“我自认为不是个邪恶之人,我只是感到空虚。你能理解吗?过去的六年,我生活在一个巨大的空洞里,我想它已经把我吞噬了。我不想见到格雷戈里。当他出现在门口时,我都不敢相信,他对我来说是个陌生人。他离开后,我已经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那个星期天晚上,阿德里安·洛克伍德在这里。我故意没把时钟调回去。你知道的,我想让他说理查德去世时,他就在我家里。我开车去了菲茨罗伊街,把车停在大街的尽头,下车走过去。我的包里装了一把刀,我想用刀刺死理查德。” “你没有经过汉普斯特德公园吗?”霍桑问。 “没有。” “理查德·普莱斯开门的时候,正在打电话吗?” “他手里可能拿着电话,我不记得了。他看到我很惊讶,但他邀请我进去。他假装很担心我。我现在明白,他说过和做过的一切都是装出来的。我们去了书房,他问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讨厌他看我的眼神,好像很关心我的样子。这激起了我的愤怒。我甚至无法描述那种感受。就在那时,我看到了那瓶酒,拿起来就打他。我打了他很多下,瓶子碎了后,我用剩下的部分刺向他。” “你的那把刀呢?” “我都忘了还有刀。总之,我不想用那把刀。我知道如果用刀子,就可能会让警方查到自己身上。”她凝视着远方,“整个事情太奇怪了,霍桑先生。杀他的时候,我什么感觉也没有。好像我根本不在房间里,就像在调低了音量的电视屏幕上看自己的影像。我甚至没觉得愤怒,我只是想让他死。” “然后呢?你为什么在墙上写了数字182?” “我记得阿德里安让我看过这首诗,是阿基拉·安诺写的。我不知道缘由——但那些话仿佛就是对我说的,诉说着有关理查德的真相。他在我耳边低语,就这样害了我们。我决定留下一个信息,所以去拿了一把刷子,把它画在了墙上。这很愚蠢,但那时我精神不太正常。” 我们又一次陷入长时间的沉默。她给自己倒了一些伏特加,装在之前喝红酒的杯子里。 “你认为现在会发生什么事?”霍桑问。 戴维娜耸耸肩,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觉得有必要说出来吗?”她问,“你已经不是警探了,还要把这些告诉别人吗?” “阿德里安·洛克伍德已经被逮捕了。” “但是,警察会查出来不是他干的。最终他们会放了他,他们必须这么做。” “你能逃脱谋杀罪吗?”霍桑的语气里掺杂了一丝尖锐,毫无疑问,他不赞同戴维娜的想法,“你真的认为我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吗?” “为什么不呢?”这是戴维娜第一次大声反驳霍桑,“我是一个单亲mama,一个寡妇,只能靠自己。我唯一挚爱的丈夫死了,这不是我的错。把我关进监狱有什么好处?科林怎么办?我们没有亲戚,他需要照顾。你可以离开,说你没有能力破案。没有人比你更聪明,理查德应该付出代价。到此为止吧。” 霍桑悲哀地看着她,但也许带着些许敬意。“我不能那么做。”他简单地说。 “那我去拿外套。我得请一个邻居来照看一下。不过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马上跟你们走。顺便说一句,我会认罪的……我会让大家轻松点。霍桑先生,我相信你很自豪。抓到罪犯,他们会给你奖金吗?请给我几分钟时间和儿子道别。” 我不得不说,我完全愣住了。事情如此急转直下,交代的认罪内容很全面,以至于我觉得自己被甩在了后面——就像查尔斯·理查森被留在了山洞里一样。一方面,我明白为什么戴维娜要杀死普莱斯;但另一方面,我仍然难以理解,她说当晚没有经过汉普斯特德公园,那么亨利·费尔柴尔德看见的,打着手电筒的那个人又是谁?霍桑说过,那不是手电筒。如果理查德开门的时候,没在和他丈夫打电话,那么斯蒂芬·斯宾塞在电话里听到的那个人是谁?在凶杀案发生之前,会不会有其他人到过他家? 我的脑海里思绪万千,却被一阵缓慢的掌声打断。是霍桑在拍手。 “你做得很好,理查森夫人。”他说,“不过,我知道你在撒谎。” “我没有。” 霍桑转身向门口走去:“科林,是你在外面吗?为什么不进来?” 没有人回应。但随后,戴维娜十五岁的儿子走了进来,这次他穿了一件牛仔裤和一件胸前印着“绝命毒师”字样的大码t恤。这是我第二次见他,比我上次见到时更胖、更成熟了些。也许是因为他愁眉苦脸,被卷发遮住的眼睛显得愈发黑暗。下巴上的痘痘也更严重了。不知道我们的对话他听到了多少。 “科林!你在这里做什么?”戴维娜问,想要走过去,但霍桑拦住了她。 “看来他又在门后偷听。”霍桑说,“他好像很喜欢这样做。” 我觉得我应该说点什么。显然,一个小男孩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我带他上楼。”我说着,向他走去。 “不要动,托尼!”霍桑大声喊道,“你还不明白吗?杀死理查德·普莱斯的不是戴维娜,是他。” 但是太迟了,我已经来到了他身旁。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科林从厨房拿了什么东西。戴维娜大叫了一声。 霍桑跑过来。科林狠狠地打了我胸口一拳。我往后倒下,霍桑一把抓住了我。科林转身就跑。这时我听到前门开了又关上。然后我惊愕地看到一把六英寸的菜刀,有半截刀刃插进了我的胸膛。 注释: [1]出自《福尔摩斯探案集》。 第二十三章 犯罪团伙? 接下来几分钟发生的事情很难描述清楚。可能是由于我当时受到了惊吓,也没有心情去做笔记。我记得戴维娜无助地瘫坐在桌子旁,喝着伏特加。霍桑掏出手机打电话,叫了救护车,没有报警。我一直盯着那把刀,看起来像外星物体。至少在这一刻,我还是没弄明白,它怎么会插在我身上。我想拔出来,但是霍桑警告我不要去碰它。他把我扶到椅子上坐下,夺过那瓶伏特加,给我倒了一大杯。我需要喝点酒。我很不舒服,而且,随着时间流逝,疼痛感越来越强,当然,这不是我第一次被刺伤。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个场景可能还有一定的喜剧色彩——当然,我可不这么认为。 虽然救护车不到十分钟就到了,但我总觉得等了好久。我听到了鸣笛声,沿着修道院花园路呼啸而来。我盯着自己的衬衫,是一件新的保罗·史密斯牌衬衫,现在被毁掉了,我很沮丧。至少看起来没有大量血迹,这是些许安慰。最好不要让我看到血,特别是我自己的血。霍桑坐在我身边,我记错了吗?还是那时他其实是在搀扶着我的胳膊?他似乎真的很担心。 此时,戴维娜也冷静下来了。“我们得去找到科林。”她的声音在厨房里回荡着。 “现在不行。”霍桑说。 她站了起来。“我要去找他。” 霍桑用手指着她说:“你就待在那里。”他没有怒吼,但声音里强压着怒气,不容反驳。 她又坐了回去。 然后,门开了,医护人员冲了进来,急忙给我检查。我感觉他们当时就把刀子取出来了,但我又不太确定。他们给我注射了药物,几分钟后,我戴着氧气面罩,仰面躺着被抬上救护车,被送往汉普斯特德的皇家公立医院。 结果证明,伤口没有看上去那么严重。那把刀刺在另一侧胸膛,远离心脏,而且没有伤到重要器官。事实上,伤口只有两英寸深。当天晚上,吉尔到医院来看我时,我已经缝了几针,缠了厚厚的绷带,坐在床上看电视新闻。 她很生气:“你不能总是把书的结尾写成有人试图杀你。” “这只是第二次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且他并不是想杀我,”我告诉她,“他只是一个孩子,以为我要抓他,结果吓到了他。” “他现在在哪里?” “我不知道,警察会去找他的吧。” “他mama呢?” 她怎么样了?我想她很有可能被指控为谋杀罪的从犯。我得和霍桑谈过之后才知道。 “她正在接受调查。”吉尔在床尾坐下来。 “对不起。”我说。 “他们什么时候让你出院?” “明天上午。” “你需要点什么?” “不用,我挺好的。” 她看着我,既担心又很生气。“如果你愿意听我的建议,就不要把这段写进书里了。读者不会相信的,而且,看起来很荒谬。” “我现在根本没有在想书的事。” “我希望你从来没有认识过霍桑。” “我也是。” 我这样说着,开始认真思考这件事。 果真,第二天吃过早餐后,我就出院了。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给霍桑打电话。他没有问我身体怎样,我想他可能去医院打听过,并且已经知道了我的情况。我们约在一家位置折中的咖啡厅见面,就在黑衣修士桥那边。 “你确定你的身体没问题吗?”他问。 “我想知道我坐上救护车之后发生了什么。” “带上伞,要下雨了。” 他说得没错。我出门时,雨已经下得很大了,沉重的雨伞拉扯着我的胸口,伤处一阵阵地疼。即便天气好的时候,法灵顿的路况也不怎么样。现在,黑漆漆的马路上,交通拥挤不堪,车灯闪烁,骑自行车的人披着塑料雨衣,穿梭前行。我们同时到了咖啡店。霍桑挑了一张靠窗的桌子,我坐下时看到,雨点正敲打着玻璃,汇成水流滑下,很像老式黑白电视的屏幕。现在还没到深冬,外面挺暖和,咖啡店里却闷热潮湿,虽然店里只有我们两位客人。 霍桑把风衣挂在椅子后面的挂钩上,雨水从上面滴落。他里面的衣服没有被淋湿。这点路程让我筋疲力尽,他第一次给我买了饮料。霍桑自己要了一杯双倍浓缩咖啡,给我点了热巧克力。我需要缓缓。他取了饮品放在桌子上,然后坐下。 “你感觉怎么样?”他终于开口问道。 “不是很好。”我说。缝针的地方比原来的刀伤更疼。我昨晚没睡好。“警察找到他了吗?”我问。 “科林吗?他去了朋友家,今天早上警察把他带走了。” “他们打算怎么办?” “他会被控告谋杀罪。”霍桑耸了耸肩,“但是,他还不到十六岁,可能会从轻处置。” 我等着他往下说。“你打算告诉我剩下的事吗?”我问,“这是我约你见面的唯一原因。不然,我宁愿躺在床上。” “托尼老兄,你怎么了?你不要说得那么悲惨,我们破案了。” “你破案了。”我说,“我什么都没做,只是把自己搞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我不这么认为。” “那你怎样认为?” 他考虑了一会儿:“你让格伦肖去了她该去的地方。” 这些不够。“你只需要告诉我,”我说,“你是怎么发现科林杀了理查德·普莱斯的?” 他疑惑地看着我,好像不太明白我的意思。然后他开始讲给我听。 “我对你说过,我已经把范围锁定在两人中的一个,”他开始说,“我一直有种感觉,一定是戴维娜·理查森或她的儿子。但最后,这件案子一定是她儿子干的,在犯罪现场,他的痕迹很明显。昨天我和戴维娜说的,查尔斯·理查森的自杀,以及格雷戈里·泰勒到过她家,这些都是真的。但是她没有带着刀子去过苍鹭之醒,她这样说只是为了保护儿子。我得说,她是一个好mama,一直在保护自己的儿子。 “科林肯定偷听到了格雷戈里·泰勒和他mama的谈话。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去她家调查吗?因为儿子在门口偷听,她骂了他一顿。他昨晚又偷听了。我知道他在门外。他有偷听的习惯。格雷戈里说了长路洞事件的真相,这对戴维娜来说很难接受。那些谎言,还有懦弱。但你若从一个十五岁孩子的角度来看,理查德是他的第二个爸爸。当然,理查德自己也没有孩子。他供科林上学,给他买昂贵的礼物——例如,那架望远镜。他一直在科林身边,当科林听到真相时,你认为他会是什么感受?这一定会让他发疯。 “听到格雷戈里·泰勒和他mama谈话的第二天,他去杀了理查德。我们知道那天晚上科林没有在家——”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打断问他。 “因为戴维娜和阿德里安·洛克伍德在卧室。她告诉过我们,科林在家时,他们不会做那档子事,所以科林一定是说了要去找朋友,或者别的什么借口。事实上,他骑车去了菲茨罗伊街,抄近路走了汉普斯特德公园。” 我在戴维娜家的走廊上看到过那辆车,有三四次从那辆车旁经过。 “亨利·费尔柴尔德看到的不是手电筒的灯光。月圆之夜,没必要打手电筒。” “那是自行车的灯光。” “是的。大门旁边有一个大水坑,所以科林不得不下车,把自行车推过去。到了苍鹭之醒,他就把自行车扔到门边。我的孩子骑车时,总爱这样。他懒得把车靠在墙上,尤其是有急事时,只是随便一扔。” “自行车倒在了芦苇上。” “是的。自行车的脚踏板在地上戳了一个洞。然后,科林按了门铃。理查德开门,当然,看到他时非常吃惊。‘有点晚了。’是的,在汉普斯特德这个地方,对于一个孩子来讲,晚上八点外出确实有点晚。 “理查德让他进屋。他可能看出科林很不高兴——尽管他并不知道男孩过来的原因。他拿了饮料出来,你还记得我们在书房桌子上看到的饮料吗?” “两听可乐。”